再审请求如何写-陆玉家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行政纠纷

再审请求的撰写需围绕法定再审事由展开,核心要点包括明确请求事项、列明法律依据、陈述事实与理由、附证据清单。以下是具体撰写框架及注意事项:

一、再审请求的撰写框架

  1. 标题与称谓

    • 标题:直接写明“再审申请书”或“民事/刑事再审申请书”。
    • 称谓:顶格写“XX人民法院”(再审申请受理法院)。
  2. 申请人信息

    • 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若为法人,需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 注明原审案号、判决/裁定书文号及生效时间。
  3. 再审请求事项

    • 明确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判决/裁定:例如“请求撤销XX法院(20XX)X民X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发回重审”。
    • 若涉及多项请求,需分项列明:如“1. 撤销原判决第二项;2. 改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元;3.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4. 法定再审事由

    •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民事)或《刑事诉讼法》第253条(刑事)列明具体事由:
      • 民事再审常见事由: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刑事再审常见事由:
           -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  
           -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 需结合具体案情选择事由,避免笼统表述:例如“原判决认定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缺乏证据证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二项规定”。
  5. 事实与理由

    • 概括原审错误:简述原审判决/裁定的主要错误内容(如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
    • 详细阐述再审事由:
      • 若为“新证据”,需说明证据来源、形成时间、内容及证明力;
      • 若为“事实认定错误”,需指出原审证据矛盾点或遗漏的关键证据;
      • 若为“法律适用错误”,需引用具体法律条文并分析原审适用不当之处。
    • 逻辑清晰,避免情绪化表述:以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为主,避免使用“不公”“偏袒”等主观评价。
  6. 证据清单

    • 列明再审阶段提交的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并注明“证据清单附后”。
    • 若证据较多,可单独制作《证据清单》作为附件。
  7. 结尾与落款

    • 写明“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盖章,注明申请日期。
    • 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审判决书/裁定书复印件等材料。

二、注意事项

  1. 时效性:民事再审申请需在判决/裁定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刑事再审无固定期限,但建议尽早申请。
  2. 针对性:再审请求需围绕原审错误展开,避免提出与原审无关的新诉求。
  3. 证据充分性:新证据需具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证明力,否则可能被法院驳回。
  4. 格式规范:再审申请书需一式多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法院1份提交),并使用A4纸打印、签字盖章。

示例片段(再审事由部分):
“申请人认为,原判决认定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缺乏事实依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二项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1. 原审中,被申请人提交的《送货单》无申请人签字确认,且申请人已提供相反证据证明货物未实际交付(见证据1);
  2.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需以合同义务不履行为前提,而本案中申请人已按约支付定金,不存在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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