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请求的撰写需围绕法定再审事由展开,核心要点包括明确请求事项、列明法律依据、陈述事实与理由、附证据清单。以下是具体撰写框架及注意事项:
一、再审请求的撰写框架
标题与称谓
- 标题:直接写明“再审申请书”或“民事/刑事再审申请书”。
- 称谓:顶格写“XX人民法院”(再审申请受理法院)。
申请人信息
- 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若为法人,需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 注明原审案号、判决/裁定书文号及生效时间。
再审请求事项
- 明确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判决/裁定:例如“请求撤销XX法院(20XX)X民X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发回重审”。
- 若涉及多项请求,需分项列明:如“1. 撤销原判决第二项;2. 改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元;3.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法定再审事由
-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民事)或《刑事诉讼法》第253条(刑事)列明具体事由:
- 需结合具体案情选择事由,避免笼统表述:例如“原判决认定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缺乏证据证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二项规定”。
事实与理由
- 概括原审错误:简述原审判决/裁定的主要错误内容(如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
- 详细阐述再审事由:
- 若为“新证据”,需说明证据来源、形成时间、内容及证明力;
- 若为“事实认定错误”,需指出原审证据矛盾点或遗漏的关键证据;
- 若为“法律适用错误”,需引用具体法律条文并分析原审适用不当之处。
- 逻辑清晰,避免情绪化表述:以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为主,避免使用“不公”“偏袒”等主观评价。
证据清单
- 列明再审阶段提交的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并注明“证据清单附后”。
- 若证据较多,可单独制作《证据清单》作为附件。
结尾与落款
- 写明“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盖章,注明申请日期。
- 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审判决书/裁定书复印件等材料。
二、注意事项
- 时效性:民事再审申请需在判决/裁定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刑事再审无固定期限,但建议尽早申请。
- 针对性:再审请求需围绕原审错误展开,避免提出与原审无关的新诉求。
- 证据充分性:新证据需具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证明力,否则可能被法院驳回。
- 格式规范:再审申请书需一式多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法院1份提交),并使用A4纸打印、签字盖章。
示例片段(再审事由部分):
“申请人认为,原判决认定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缺乏事实依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二项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 原审中,被申请人提交的《送货单》无申请人签字确认,且申请人已提供相反证据证明货物未实际交付(见证据1);
-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需以合同义务不履行为前提,而本案中申请人已按约支付定金,不存在违约行为。”
如有具体案情或需要进一步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案件细节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