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将被处以罚款并记分的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与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若违反该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将面临罚款20-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地方性法规提高罚款金额(如深圳罚款300元),但记分标准全国统一。
执法认定要点
建议:若需使用手机,应提前通过蓝牙连接车载系统或使用语音助手,避免手持操作。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将车辆停至应急车道或服务区后再处理。若已因该行为被处罚,可核对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代码(如1362)和法律依据,确保执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