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再次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的时间与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司或工伤职工本人可在原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因伤情变化或新发现损伤,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需注意:
准备申请材料 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至鉴定委员会:
提交申请与受理
组织鉴定与结论出具
结论效力与后续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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