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和贿赂罪怎么定-张康祥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刑事辩护

诈骗罪与贿赂罪(这里主要指受贿罪)在定罪上存在显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犯罪主体不同:

    • 诈骗罪: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这意味着,不论其职业、身份如何,只要实施了诈骗行为,都有可能被定罪。
    • 受贿罪: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受贿罪。
  2. 犯罪行为与职务的关联性:

    • 诈骗罪:无需与职务相关。诈骗行为完全基于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财物,与行为人的职务无关。
    • 受贿罪: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实施受贿行为。这是受贿罪的本质特征,受贿行为与职务有直接关联,通常表现为索取或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3. 犯罪手段不同:

    • 诈骗罪:通过欺骗手段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进而自愿处分财产。这种手段不涉及职务权力,而是纯粹基于欺诈。例如,通过伪造文件、虚构项目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 受贿罪:通常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主动索贿或被动收受财物。这种手段往往与职务权力紧密相关,具有一定的“交易性”和“关联性”。例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等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4. 犯罪目的不同:

    • 诈骗罪: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通过欺骗手段实现。这种财物的获取与职务行为无直接关联,行为人只是单纯地想要获取财物。
    • 受贿罪:目的是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并与职务行为相关联。行为人明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违反法律规定,但仍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通常是为了谋取私利或满足个人欲望。
  5. 受害方的意愿不同:

    • 诈骗罪:受害方是被欺骗而处分了自己的财物,他们并没有主动给予财物的意愿。这种行为是完全被动的,是基于错误认识而做出的。
    • 受贿罪:受害方(行贿者)通常是出于某种目的而主动给予财物,虽然可能并非完全自愿,但往往是在利益驱动下进行的。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主动性,行贿者希望通过给予财物来换取某种利益或好处。
  6. 侵犯的客体不同:

    • 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直接侵害了被害人对财物的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 受贿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主要侵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受贿行为不仅损害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更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国家的治理秩序。

在定罪时,还需要考虑具体的犯罪情节和证据情况。例如,诈骗罪的定罪需要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对方产生了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以及行为人获得了财产等事实;而受贿罪的定罪则需要证明行为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了他人财物以及为他人谋取了利益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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