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区别-马建波律师|法行宝
2026-07-19 行政纠纷

绝对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主要区别体现在法律依据、适用条件以及法律后果上。以下是对这两者的详细解释:

一、法律依据

  1. 绝对不起诉:

    • 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该条款规定了六种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即绝对不起诉。
  2. 相对不起诉:

    • 法律依据则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即相对不起诉。

二、适用条件

  1. 绝对不起诉:

    • 必须满足《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相对不起诉:

    • 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且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这通常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具备某些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三、法律后果

  1. 绝对不起诉:

    • 一旦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即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犯罪行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绝对不起诉具有终局性,犯罪嫌疑人不会被提起公诉,也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2. 相对不起诉:

    • 相对不起诉决定作出后,虽然犯罪嫌疑人不会被提起公诉,但并不意味着其没有犯罪行为。只是由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因此,相对不起诉可能留下一定的违法记录,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就业、升学等),可能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不过,具体影响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境来判断。

四、实际应用中的考量

  • 在实际应用中,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是否不起诉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以及是否具备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等因素。
  • 对于绝对不起诉,由于它基于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人民检察院在作出决定时通常具有较大的确定性。
  • 而对于相对不起诉,由于它涉及对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的主观判断,因此人民检察院在作出决定时可能具有一定的裁量权。

总结来说,绝对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在法律依据、适用条件以及法律后果上均存在显著差异。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