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社保怎么交-李帅律师|法行宝
2026-07-18 劳动纠纷

在劳动仲裁期间,社保的缴纳问题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若劳动仲裁期间双方劳动关系尚未解除(例如因拖欠工资、未签合同等争议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必须继续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需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即使员工申请仲裁,只要劳动关系未终止,单位仍需履行缴费义务。
    例外情形:若员工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单位可中止缴纳社保,但需以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为依据。

  2. 劳动关系已解除但仲裁未结案
    若员工已离职(如因单位违法解除申请仲裁要求赔偿),但仲裁裁决尚未作出,此时社保缴纳需分两步:

    • 离职当月:单位需为员工缴纳至离职日所在月份的社保(例如员工15日离职,单位需缴纳当月全月社保);
    • 离职次月起:单位无义务继续缴纳,但员工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需自行向社保部门申请办理。
      关键点:若单位未缴纳离职当月社保,员工可在仲裁中主张补缴,仲裁委通常会支持。
  3. 单位拒缴社保的应对措施
    若单位在仲裁期间停缴社保,员工可采取以下行动:

    • 向社保部门投诉:携带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等材料,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举报,要求单位补缴;
    • 在仲裁请求中增加诉求:若仲裁事项涉及社保(如单位未缴社保要求赔偿),可直接在仲裁申请中明确要求补缴;
    • 申请财产保全:若担心单位转移财产影响后续执行,可向仲裁委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单位账户(需提供担保)。

温馨提示:社保缴纳涉及员工医疗、养老等权益,建议优先通过协商或投诉解决。若单位态度强硬,务必在仲裁时效内(通常1年)主张权利,避免因超期丧失胜诉权。如有具体操作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