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介绍卖淫罪。介绍卖淫罪,是指为卖淫人员介绍、招揽、牵线搭桥,促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该罪名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心健康,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这里的“介绍”是指行为人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得以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即介绍行为是以卖淫为目的,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实现卖淫与嫖宿行为的一种中介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如果你的朋友实施了介绍卖淫的行为,就构成了介绍卖淫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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