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监护人需要什么么资料-张月红律师|法行宝
2026-07-17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公证监护人需要提供的资料,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监护关系情况。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下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供您参考:

  1. 未成年子女由父母作为监护人的:

    • 父母结婚证
    • 父母身份证
    • 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 若父母离异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仅为父母一方作为监护人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2. 配偶作为监护人的:

    • 身份证
    • 结婚证
    • 户口本
  3. 有配偶,但配偶放弃监护,由父母或成年子女作为监护人的:

    • 身份证
    • 户口本(若户口本不能显示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关系,则须派出所开具关系证明)
    • 配偶放弃监护人声明书
  4. 无配偶,由成年子女作为监护人的:

    • 身份证
    • 户口本(同样,若户口本不能显示身份关系,则需派出所开具关系证明)
    • 无配偶承诺书
  5. 无直系近亲属,由兄弟姐妹作为监护人的:

    • 身份证
    • 户口本
    • 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公证书、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
    • 其他兄弟姐妹无异议声明书
    • 无直系近亲属承诺书
  6. 法院开具的监护人判决书:

    • 需加盖法院公章的判决书
  7. 其他特殊情况:

    • 若属于以上情况之外的监护人证明材料,可能需要由办理机关居委会开具《<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添加监护人申请》(此例为特定情境,具体名称可能因地区而异),居委会盖章,监护人签字手印。

在准备这些资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根据《关于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证机构会尽量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证明材料信息,以减少您的重复提供。如果公证员认为需要补充其他证明材料,他们会根据您提供的线索主动收集。

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