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家务算劳动吗-曾翔宇律师|法行宝
2026-07-17 劳动纠纷

做家务属于劳动,但需分情况讨论其法律性质及权益保障,具体如下:

  1. 家庭内部视角:无偿但具有劳动价值
    从家庭伦理和社会常识角度,家务劳动(如做饭、清洁、照顾子女或老人等)虽通常无偿,但属于维持家庭正常运转的必要付出。我国《民法典》第1088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从法律层面间接承认了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

  2. 劳动关系视角:需满足法定条件
    若个人与家庭外第三方(如家政公司、雇主)形成劳动关系,从事有偿家务服务(如保姆、月嫂),则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此时需满足:

    • 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雇主支付劳动报酬;
    • 劳动者接受管理(如固定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
    • 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纳等强制性规定。
      若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权益。
  3. 特殊情形:雇佣关系与侵权责任

    • 个人雇佣:若家庭直接雇佣保姆(未通过家政公司),双方形成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例如,保姆因工作受伤,雇主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 家政公司派遣:若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则由公司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家庭作为服务接受方仅需支付费用,无需直接承担劳动法义务。

建议:

  • 若您是家务劳动者,建议保留工作记录(如考勤、工资支付凭证)以证明劳动关系;
  • 若您是雇主,建议通过正规家政公司雇佣人员,或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避免纠纷;
  • 涉及离婚补偿、工伤赔偿等具体问题,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