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悬挂车牌(包括摘掉车牌)被交警抓到,将面临以下处罚:
-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九十五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 扣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若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同样扣9分)。
- 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例如补办号牌或恢复号牌清晰)。
- 其他措施:若车辆无合法号牌(如未注册登记、号牌已注销),可能面临车辆暂扣,需提供合法证明(如购车发票、临时号牌)才能取回。
- 特殊情形加重处罚
- 伪造/变造号牌:若摘牌行为涉及伪造、变造号牌,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 事故责任:若因未悬挂号牌导致交通事故,可能承担更高比例的责任,甚至被认定为“全责或主责”。
建议与提醒:
- 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或摘除。
- 若号牌丢失、损坏,应立即报警备案,并申请补办临时号牌,避免无牌上路。
- 日常检查车辆时,确保号牌固定牢固,防止因颠簸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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