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保释出来的可以离开当地吗-陈国平律师|法行宝
2026-07-16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在外省保释出来的可以离开当地吗”这一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的活动范围及审批程序。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是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这里的“市”指的是县级市或不设区的市,并非地级市或设区的市。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终结前,随时可能需要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讯问、核实证据或开庭审理等。

其次,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确实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必须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的,公安机关在批准前还应当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

针对您提到的“在外省保释出来”的情况,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是在外省被取保候审的,那么其“所居住的市、县”通常指的是其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所载明的居住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这个居住地到外地去,同样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此外,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且这种活动是出于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执行机关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以减少对其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取保候审人可以随意离开居住地,而是需要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最后,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上述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执行机关将有权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如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采取监视居住或予以逮捕等。

综上所述,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需要遵守一定规定的,包括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需要离开,必须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