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法人(即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手续会根据不同类型的组织而有所差异,主要包括公司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情况。以下我将分别就这两种情况为您详细介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手续:
一、公司制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
准备申请材料: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如果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需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 提交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如法定代表人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需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交申请:
-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时,变更登记申请书应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署,无需原法定代表人签字。
-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工商电子化板块等在线平台提交。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变更法定代表人前,需先获得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
准备申请材料:
- 法定代表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长或执行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
- 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 如果离任审计报告存在问题,需提交整改方案;
- 其他根据当地民政部门要求可能需要的材料。
网上填报与预审:
- 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填报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预审。
开展离任审计:
- 预审通过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会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审计后处理:
- 如审计发现问题,需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网上填报;
- 如审计未发现问题,则无需进行网上填报。
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 审计后网上预审通过的,打印相关申请材料,按照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后,到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受理、审查和决定:
- 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携带网上申请材料原件一份,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民政部会在法定期限内审查申请材料,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变更的,发给法定代表人变更通知书;不予登记的,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清晰地了解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手续。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