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两个老板合作其中一个老板退出了,工资找谁要”的问题,首先我要明确的是,工资应当由继续经营的老板或者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责任方来支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给出的详细解答:
合作关系的性质:
- 如果两个老板之间是合伙关系,并且其中一人退出,那么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退出的老板可能需要承担其在合伙期间的债务,包括员工工资。但如果协议中有特别约定,比如退出后不再承担后续债务,那么工资支付责任可能就需要由继续经营的老板来承担。
- 如果两个老板之间是公司股东关系,并且其中一人转让了股权退出公司,那么员工的工资应当由公司来支付,与退出的股东无关。但公司如果因此出现支付困难,继续经营的股东可能需要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的约定来承担相应责任。
工资支付的责任方:
- 在确定工资支付责任方时,首先要查看合作协议或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关于此类情况的约定。如果有,按照约定执行。
-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工资应当由继续经营的老板或公司来支付。因为员工是为公司或合伙组织提供劳动的,其工资应当由该组织来承担。
法律建议:
- 如果您遇到了工资被拖欠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继续经营的老板或公司协商解决。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并处理。
- 如果仍然无法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工资支付的责任方取决于两个老板之间的合作关系性质以及合作协议或公司章程中的约定。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建议您先与继续经营的老板或公司协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