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若用人单位已明确相同岗位的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需至少达到该标准的80%。例如,正式员工同岗位月薪为5000元,则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4000元。
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若劳动合同中已约定正式期工资(如约定月薪6000元),则试用期工资需至少为4800元。
注意:若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正式期工资,则以“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为准。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即使前两项计算结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如某地最低工资为2200元/月),用人单位也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
示例:若按前两项计算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但当地最低工资为2200元,则需按2200元支付。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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