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名词解释-李春光律师|法行宝
2026-07-13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协商、互谅互让等方式,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活动。以下是对劳动争议调解的详细解释:

一、调解的主体与性质

  1. 调解主体:劳动争议调解通常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工会或者劳动行政部门等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主持。这些主体在调解过程中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2. 调解性质:调解是一种自愿、灵活、非强制性的争议解决方式。它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允许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寻求解决方案。

二、调解的流程与步骤

  1. 申请调解: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其他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申请时,应说明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请求。
  2. 受理调解:调解机构在收到调解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
  3. 调解过程: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了解争议的事实和背景。然后,调解员会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4. 达成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三、调解的优势与意义

  1. 节省时间和成本:相比于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正式程序,调解更加灵活、快捷,可以节省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
  2. 维护劳动关系:调解强调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和互谅互让,有助于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避免矛盾升级。
  3. 促进社会稳定: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可以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四、调解的注意事项

  1. 自愿原则: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调解或调解结果。
  2. 合法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公正原则: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保持中立,公正地处理争议,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举例说明:假设某公司员工小张与公司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听取小张和公司的陈述和意见,了解工资争议的具体情况。然后,调解员会引导双方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工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小张和公司签字确认。这样,争议就得到了妥善解决,双方的关系也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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