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郑学滨律师|法行宝
2026-07-13 行政纠纷

结论前置: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相当广泛,它涵盖了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多种情形,同时也允许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不过,也有一些特定事项是不能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的。下面,我将从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一并申请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以及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这三个方面,为您详细阐述。

一、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1. 行政处罚决定:

    • 若您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例如,企业因虚假宣传被罚款,若认为处罚不合理,即可申请复议。
  2.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 对于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如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不服的,同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 许可证等证书相关决定:

    • 若您对行政机关关于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例如,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被吊销,可通过复议维护权益。
  4. 行政确权决定:

    • 若您对行政机关关于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如山林所有权争议中的不利决定,可申请复议。
  5. 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 若您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合法的经营自主权,如强制企业合并、分立或干预生产经营决策,可申请行政复议。
  6. 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

    • 若您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了合法权益,可申请行政复议。例如,政府未经农户同意擅自变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农户有权申请复议。
  7. 行政许可行为:

    • 若您符合法定条件却未获得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或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未被依法办理,可申请行政复议。如卫生健康部门未予答复或拒绝颁发卫生许可证,公民可申请复议。
  8. 未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法定职责的行为:

    • 若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职责,如公安机关未依法处理家庭暴力报案,您可申请行政复议。
  9. 未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的行为:

    • 若您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可申请行政复议。如民政部门未按时足额发放抚恤金,当事人可申请复议。
  10.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包括征收税款、行政收费等,只要您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合法权益,均可申请行政复议。

二、可一并申请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若您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可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需注意:此处的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 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若您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若您对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不服,应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与建议:行政复议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广泛的救济途径,只要您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基本都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在申请时,也需注意区分哪些事项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哪些则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