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由哪个单位立案-吴洁银律师|法行宝
2026-07-12 刑事辩护

玩忽职守罪一般由监察委员会负责立案调查,但在特定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也有权立案侦查。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析:

一、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监察委员会负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这一条款明确了监察委员会在职务犯罪调查中的主体地位。
  2. 适用情形:

    • 对于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的,一般由监察委员会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结束后,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监察委员会将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二、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可以立案侦查。此外,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若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后,也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 适用情形:

    • 尽管玩忽职守罪主要由监察委员会管辖,但在特定情形下,如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玩忽职守犯罪,或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也享有立案侦查权。

三、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造成人员伤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特定组合的重伤与轻伤人数达到规定标准(如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等)。
  2. 导致中毒事故:造成20人以上严重中毒。
  3. 经济损失: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达到75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的情况)。
  4. 特定领域损失:海关、外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外汇被骗购或逃汇金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
  5. 其他严重后果:虽未达到上述具体数额标准,但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破产,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等。
  6. 其他情形: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

四、建议与总结

  1. 建议:

    • 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嫌玩忽职守罪,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 总结:

    • 玩忽职守罪的立案管辖部门以监察委员会为主,但在特定情形下,人民检察院也享有立案侦查权。这一变化体现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职务犯罪管辖体系的完善。若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