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虚开发票的规定-王运鹏律师|法行宝
2026-07-12 经济纠纷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虚开发票的规定,这是一个涉及税收秩序和发票管理的重要法律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整理的关于虚开发票的法律规定、定义、法律后果以及实际操作建议: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虚开发票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涉及两个条款:

  1.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犯罪情形和刑罚。

  2.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了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即普通发票)的犯罪情形和刑罚。

二、定义与行为类型

  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 指的是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行为之一。
  2. 虚开普通发票:

    • 指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之外的普通发票。

三、法律后果与量刑标准

  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量刑标准:

    •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虚开普通发票的量刑标准:

    •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

    • 单位犯虚开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追诉标准

  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
  2. 虚开普通发票:

    • 虚开发票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数额达到前述标准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五、实际操作建议

  1. 增强法律意识:

    • 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虚开发票的行为,以维护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
  2.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 面对虚开发票的法律风险,企业或个人应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税务顾问,以全面了解潜在的法律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
  3. 积极配合调查:

    • 对于已发生的虚开发票行为,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以降低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虚开发票的规定体现了对税收秩序和发票管理规定的严格保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处理涉税事务时,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如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尽快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确保合法合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