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可以中止的情形-吴佳欢律师|法行宝
2026-07-12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可以中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申请人(自然人)已经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决定是否继续参与行政复议程序。因此,行政复议程序可以中止,直到近亲属作出决定。
  2.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 如果申请人因某种原因(如疾病、意外等)丧失了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且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来代表其参与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复议程序也可以中止,直到法定代理人被确定并参与进来。
  3.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 当申请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存在时,需要确定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在承受人确定之前,行政复议程序可以中止,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 如果申请人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行政复议机构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确定其意愿,因此行政复议程序可以中止,直到申请人被找到或其法律状态发生变化。
  5. 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参加行政复议,那么程序可以中止,直到不可抗力因素消除。
  6. 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 在某些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如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等)作出解释或确认。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程序可以中止,等待有权机关的答复。
  7. 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 如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依赖于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那么行政复议程序可以中止,直到其他案件审结并得出结果。
  8. 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 除了上述具体情形外,还可能存在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特殊情况。这些情况通常由行政复议机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决定。

法律背景与建议:

  • 行政复议的中止是暂时的停止程序进行,而非终止。当中止的情形消失后,行政复议程序应当恢复进行。
  • 如果行政复议程序中止,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应当及时了解中止的原因和期限,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遇到复杂或疑难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如有任何关于行政复议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