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扣20%工资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工资。若双方明确约定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即扣20%),且该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则该约定是合法的。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无明确约定,或约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若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扣除试用期工资的20%,且该扣除行为导致试用期工资低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则该行为是不合法的。
- 法律后果: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发被扣除的工资,并可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律师建议:
- 审查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劳动者应仔细审查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试用期工资的约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 保留证据: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扣除试用期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 及时维权:若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异议,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示例说明:
假设某劳动者的正式工资为5000元/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即4000元/月。若该劳动者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则该约定是合法的。但若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将试用期工资扣除至3500元/月(即扣除了30%),且该扣除行为导致试用期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则该行为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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