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标罪量刑标准-王福东律师|法行宝
2026-07-10 刑事辩护

关于串标罪(在法律上主要对应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这是一个涉及刑事法律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基本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1. 自然人犯罪: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单位犯罪:

    • 单位犯串通投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1.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 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也有说法为二十万元,具体需参考最新司法解释或地方规定)以上的;
  3. 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也有说法为四百万元,同样需参考最新规定)以上的;
  4. 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三、特别严重情节的考量

虽然法律暂无明确统一规定“特别严重情节”的具体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围标串标行为造成的损失极其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并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甚至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加重量刑。

四、其他相关责任

除了刑事责任外,串通投标行为还可能面临严重的行政和民事处罚:

  1. 行政处罚: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 资格处罚:

    •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 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单位犯罪中责任人员的认定

在单位犯罪中,责任人员的认定是关键:

  1.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通常指在单位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
  2.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指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行为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包括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及聘任、雇佣的人员等。

总结与建议

串通投标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招标人、其他投标人以及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行为。同时,我也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参与招投标活动,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如果您或您的企业涉及招投标活动,建议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合规制度,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