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达到十级伤残可以要求对方赔付被抚养人生活费吗-章加辉律师|法行宝
2025-05-27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达到十级伤残,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对方赔付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明确结论

当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且因此导致劳动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进而影响到其收入来源,同时其有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如未成年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时,受害人有权向责任方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二、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项目中包含了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补偿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三、条件判定

要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受害人必须因交通事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且该伤残导致了其劳动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
  2. 存在被扶养人:被扶养人必须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 影响收入来源:受害人的伤残必须导致其收入来源受到影响,即因伤残而减少了收入。

四、计算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十级伤残对应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若存在多个扶养义务人,则生活费应相应分摊。

五、实例说明

假设某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其有一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根据法律规定和计算标准,受害人可以向责任方主张被扶养人(即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具体数额将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子女年龄、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

六、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达到十级伤残时,若满足一定条件,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赔付被抚养人生活费。在计算具体数额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如有相关法律疑问或需要具体计算,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