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许撤诉的五种法定情形-黄嘉雪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合同纠纷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申请撤诉并非绝对会被准许,存在以下五种不准许撤诉的法定情形:

  1.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规避法律责任

    • 法律解释:若当事人的撤诉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直接或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例如通过撤诉掩盖非法占有国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法院将不准许撤诉。此外,如果撤诉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为避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等而申请撤诉,法院同样不会准许。
    • 例子:在环境污染案件中,原告因受到被告威胁或利诱而申请撤诉,试图掩盖被告的污染行为,此时法院将不准许撤诉,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 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 法律解释:当案件涉及第三人利益时,若当事人撤诉会对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法院将基于保护第三人权益的原则,不准许撤诉。这是为了确保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诉讼程序变更的影响。
    • 例子:在债务纠纷中,原告申请撤诉可能导致第三人(如保证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此时法院将不准许撤诉。
  3. 司法程序进展与资源利用

    • 法律解释:民事案件若已经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且合议庭已形成评议意见,或适用简易程序裁判文书已制作完毕只待宣判送达,此时当事人申请撤诉,法院可能基于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案件公正处理的考虑,不准许撤诉。这是为了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和确保案件处理的连续性。
    • 例子:一个民事案件已经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合议庭已经形成评议意见,此时原告突然申请撤诉,法院可能会考虑已经投入的司法资源,而不准许撤诉。
  4. 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 法律解释:当事人的撤诉行为若明显是出于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如利用撤诉来拖延诉讼、干扰对方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或滥行诉权、以败坏他人声誉为目的进行恶意诉讼,法院将不准许撤诉。这是为了维护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诚信原则。
    • 例子:原告为了拖延被告的时间,故意提起诉讼后又申请撤诉,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将不准许撤诉。
  5. 特定案件类型的特殊规定

    • 法律解释:在行政案件中,若原告迫于行政机关压力而申请撤诉,或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且未做出实质性改变,法院将不准许撤诉。同时,民事行政案件、侵权赔偿案件若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再申请撤诉也可能不被准许,因为这可能损害调解协议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 例子: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因受到行政机关的威胁而申请撤诉,法院将不准许撤诉,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和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法律建议:当事人在申请撤诉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谨慎考虑撤诉的后果。如果撤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合法权益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者案件已经进入特定司法程序阶段,建议当事人不要轻易申请撤诉。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