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死亡由哪个机关鉴定-郭树进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劳动纠纷

职工因工死亡的鉴定机关主要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1. 鉴定机关: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因工死亡的相关鉴定)主要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这一委员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
  2. 鉴定流程:

    • 在职工因工死亡后,用人单位或职工家属应及时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安排职工进行医疗救治和鉴定。
    •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鉴定委托后,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 鉴定内容:

    • 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主要鉴定其死亡是否与工作有关,以及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因工死亡情形。
    • 鉴定过程中,委员会会综合考虑职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性质、受伤情况、医疗救治记录等多方面因素。
  4. 后续处理:

    • 一旦职工被认定为因工死亡,其家属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这些待遇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5. 注意事项:

    • 职工家属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应提供完整的证据材料,如医疗救治记录、工作证明、事故报告等。
    • 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总结来说,职工因工死亡的鉴定主要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其鉴定流程、内容和后续处理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遇到此类情况,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