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数额如何认定-刘清泉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刑事辩护

非法采矿罪数额认定的综合解答

在非法采矿罪的案件中,数额的认定是定罪量刑的关键环节。以下是对非法采矿罪数额认定的全面、准确阐述:

  1. 矿产品价值的认定

    • 销赃数额优先: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首先根据销赃数额来认定。若销赃数额明确且能查证属实,则直接以此作为非法采矿的数额。例如,行为人非法开采矿石后,以市场价格出售,所得款项即为销赃数额,可直接作为认定数额。

    • 无销赃数额或难以查证的处理:

      • 市场法:若无法确定销赃数额或销赃数额难以查证,可参考当地当时同类矿产品的市场价格来计算。比如,行为人非法开采的矿石类型在当地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即可据此计算。
      • 成本法:考虑开采、运输、选矿等成本因素综合估算。这通常适用于无法直接获取市场价格的情况,通过估算成本来推算矿产品价值。
      • 评估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如价格认证机构、矿业权评估机构等。这些机构具有专业的评估能力和资质,能够提供更准确的矿产品价值评估。
    • 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 多次非法采矿的,数额累计计算。即每次非法采矿的数额相加,作为总数额进行认定。
      • 矿产品价格波动较大的,以行为终了时的市场价格或专业机构评估价格为准。这避免了因价格波动导致的数额认定不准确。
    • 无法精确计算数量或品位的处理:

      • 若能查明矿产品价格,则以价格计算。即使无法精确计算开采的矿石数量或品位,只要知道市场价格,即可据此计算数额。
      • 若既无法查明品位也无法查明价格,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鉴定其价值。这确保了数额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的认定

在无法根据矿产品价值合理认定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根据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来认定。这通常涉及对矿产资源储量、品位、开采条件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并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例如,行为人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导致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此时需通过专业评估来确定破坏价值。

  1. 因果关系与综合判断

    • 因果关系:必须确认非法采矿行为与矿产资源破坏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若行为未造成实际破坏或破坏结果较轻,未达到追诉标准,则不以非法采矿罪论处。比如,行为人虽然非法采矿,但未对矿产资源造成实质性破坏,此时不构成犯罪。

    • 综合判断:在具体案件中,还需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包括是否有前科、是否多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是否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等,这些因素均可能影响数额的最终认定。例如,行为人多次非法采矿且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导致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此时数额认定会更为严厉。

数额认定的具体标准与量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情形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并据此量刑:

  • 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的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
  • 在特定区域(如国家规划矿区、重要价值矿区)或开采特定矿种,或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且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
  • 二年内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
  • 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采矿行为,如数额达到前述“情节严重”标准五倍以上,或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等,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际案例与法律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数额的认定往往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例如,在一起非法采矿案中,行为人非法开采矿石并出售,所得款项为销赃数额,直接作为认定数额。若无法确定销赃数额,则可能通过市场法、成本法或评估法来认定。

法律建议:

  • 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非法采矿行为,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评估数额认定和量刑风险。
  • 在非法采矿行为中,应尽量避免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以减少对矿产资源的破坏和法律责任。
  • 若已涉嫌非法采矿罪,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争取从宽处理。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