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投保的规定主要在第十七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七条的核心内容: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条款明确了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的法定义务,并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配套法规的细化: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是原则性规定,但具体操作需结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462号)执行。该条例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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