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方车祸全责且只有车子受损的情况下,除了修车费用外,您还可能获得以下赔偿,具体分情况说明如下:
车辆贬值损失
如果车辆因事故导致结构性损伤(如大梁变形、气囊弹出等),即使修复后仍可能存在市场价值贬损。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侵权人需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部分法院会支持合理范围内的贬值损失主张。但需注意:
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因车辆维修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如租车费、公共交通费)可要求赔偿。需注意:
车辆施救费用
事故现场的拖车费、吊装费等合理施救费用,属于直接财产损失,可要求对方承担。需保留正规发票作为证据。
车内物品损失
若事故导致车内物品(如手机、行李等)损坏,需提供购买凭证或价值证明,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但需注意:
操作建议:
特别提醒:
如有具体证据或细节需要分析,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