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交通法规,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会被记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例如:在高速公路上长期占用应急车道或超车道行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例如:通过斑马线时未减速,或未停车让行人先行通过。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例如:在单行道逆行、违规进入禁行区域(如公交车专用道)、压实线变道等。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例如:在弯道、桥梁、隧道等路段强行超车,或未按规定让行优先通行车辆。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例如:车辆故障后未开启双闪灯,或未在车后50-10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高速公路需150米以上)。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例如:车辆逾期未年检仍上路行驶。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例如:开车时手持手机通话、刷短视频、回复消息等。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例如:在高速公路最低限速60km/h的路段,以40km/h行驶。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例如:驾驶员或乘客未系安全带(部分地区对乘客未系安全带也记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例如:遇到救护车鸣笛时未主动让行。
法律后果与建议:
特殊说明:
如有具体违法场景或处罚争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