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信息罪量刑标准-李辉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刑事辩护

出卖信息罪并非一个独立的罪名,根据出卖信息的类型及行为情节,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量刑标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 基本量刑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情节严重”的认定
    • 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 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 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 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 “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 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如果出卖的信息是通过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的,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1. 基本量刑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情节严重”的认定
    • 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
    • 获取第(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
    •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
    •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 “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在实际案件中,具体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是否认罪认罚、有无自首立功情节等因素。如果你有涉及出卖信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