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然后对方又撤诉了 会不会有记录-赵政阔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行政纠纷

被起诉后对方撤诉,确实会有相关记录存在,但具体影响和记录的性质需分情况讨论:

  1. 法院立案后的撤诉记录:

    • 如果案件已经正式立案,即使对方后续撤诉,法院仍会保留完整的案件卷宗,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及撤诉申请等。这些记录会作为法院的司法档案长期保存,但通常不会对外公开查询(仅当事人、律师或特定机关可依申请调阅)。
    • 对个人的影响:此类记录本身不构成“犯罪记录”或“违法记录”,不会影响个人征信或日常社会活动。但在涉及特定职业(如公务员、律师)的政审时,可能需要主动说明或提供撤诉证明。
  2. 法院未立案的“诉前”记录:

    • 若对方仅提交了起诉材料但未完成立案(如未缴纳诉讼费、材料不全等),法院可能仅留存初步登记信息,不会形成正式案卷。此类记录通常不会对个人产生实质影响,且难以被第三方查询。
  3. 特殊场景下的记录影响:

    • 重复诉讼风险:撤诉后,对方仍可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法院会参考前次诉讼的材料和撤诉原因,但不会因撤诉而限制其诉讼权利。
    • 信用类记录:若案件涉及经济纠纷(如借款、合同违约),即使撤诉,相关事实可能已被金融机构或征信机构记录(如逾期还款记录),需通过其他途径(如还款证明)消除影响。
    • 行政或刑事交叉案件:若撤诉案件与行政处罚或刑事案件相关(如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撤诉),可能间接影响行政或刑事记录的认定,需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建议行动:

  • 若需确认记录是否存在或获取撤诉证明,可向受理法院的档案部门申请调阅案卷或开具《民事裁定书》(撤诉裁定)。
  • 若担心记录对特定事项(如就业、贷款)的影响,可提前准备撤诉裁定书等材料,主动向相关方说明情况。
  • 若案件涉及敏感信息(如名誉权纠纷),撤诉后仍可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等规定,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处理具体案件,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案情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