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告知书中受理人有两个的,在填写时需明确两人的身份信息及职责分工,具体可参考以下方式处理:
明确身份信息
在受理告知书中,应清晰列明两位受理人的姓名、职务或部门信息。例如:“受理人:张三(XX部门负责人)、李四(XX业务专员)”。若两人为共同受理人,可标注“联合受理人”或“共同受理人”;若存在主次分工,可进一步注明“主受理人:张三,协办受理人:李四”。
职责分工说明
若两位受理人职责不同,需在告知书中明确分工。例如:“张三负责案件初步审查,李四负责材料接收与登记”。若为共同受理,可表述为“张三、李四共同负责本案受理工作,联系方式如下……”。此举可避免后续因职责不清引发的争议。
法律文书格式要求
根据《行政程序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及相关规定,受理告知书需加盖公章,并由受理人签字或盖章。若两人为共同受理人,可设计为“受理人(签字/盖章):张三、李四”,或分别签署。实践中,部分单位采用“受理人1”“受理人2”的区分方式,但需确保与内部审批流程一致。
特殊情形处理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