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法院庭前调解的授权委托书需包含以下核心要素,并按照规范格式书写:
标题与基本信息
标题明确为“授权委托书”,首行居中书写。下方依次写明委托人(本人)和受托人(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等。若受托人为律师,需注明其执业机构及执业证号。
委托事项与权限
委托期限
需写明委托的起止时间,例如“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庭前调解程序终结之日止”。若案件可能进入诉讼程序,可补充“若调解未成转入诉讼,本委托持续有效至一审/二审程序终结”。
委托人签名与日期
委托人需亲笔签名(不可代签),并注明签署日期。若委托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如有)
若受托人为律师,需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若委托人为法人,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示例模板: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张三,男,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受托人:李四,男,XXXX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现委托李四律师在我与王五的民间借贷纠纷庭前调解中,作为我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具体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庭前调解程序终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张三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如有其他细节问题(如涉外委托、未成年人委托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场景进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