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1年是从哪年算起-李亚辉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刑事辩护

监外执行的起算时间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可能从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算,也可能从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之日起计算。以下是对监外执行起算时间的详细解释:

  1. 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

    • 若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并交付执行前,罪犯因特定原因(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其监外执行的时间从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例如,被告人李某在审判期间因严重疾病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其监外执行时间即从法院作出该决定之日起算。
  2. 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

    • 若罪犯已被交付执行刑罚后,因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法定原因需要保外就医或暂予监外执行,其监外执行的时间从批准决定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例如,罪犯张某在服刑期间因突发重大疾病获准保外就医,其监外执行时间即从批准决定生效之日起算。此时,监狱或者看守所会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并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关于监外执行的刑期计算:

  •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时间通常计入执行刑期。无论是在交付执行前还是交付执行后被暂予监外执行,单次或多次暂予监外执行的时间均应当分别计算并累计相加。
  • 但若检察机关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罪犯通过不法行为获取暂予监外执行资格,或者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违规犯法、再度触犯法律,其监外执行期间将不会被纳入实际执行刑期中。在此情况下,罪犯可能会被收监并在狱中服刑,之前所完成的监外执行期限将不予计算到实际的刑期之中。

特定情形下的监外执行及收监规定:

  • 对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当她们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当特定情形(如哺乳期结束、婴儿死亡等)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她们应当被及时收监继续执行剩余的刑罚。

总结与建议:

监外执行的起算时间与刑期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且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于通过不法手段获取监外执行资格或在监外执行期间违规犯法的罪犯,其监外执行时间将不被计入实际执行刑期。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仔细审查罪犯的监外执行条件是否成立,以及是否需要收监继续执行刑罚,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监外执行相关的问题,或者对监外执行的起算时间、刑期计算等方面有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