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要满足哪些条件-张万玺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行政纠纷

再审申请是一个相对复杂且严谨的法律程序,它要求申请人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材料。以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为您详细梳理的再审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再审申请的基本条件

  1. 申请时限:

    •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 若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的情形(如新证据、主要证据伪造、审判人员贪污受贿等),则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 申请对象:

    • 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申请再审。
    • 特定情况下,如涉及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可向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申请再审。
  3. 禁止再审的情形: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判决或调解书(如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二、再审申请的具体事由

  1. 对判决、裁定不服:

    • 申请人需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列明具体的再审事由,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
  2. 对调解书不服:

    • 申请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三、再审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再审申请书:

    • 应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有关的生效裁判的情况、申请再审的请求、申请再审的事实与依据。
    • 须写明申请再审的具体法定事由,并不得包含不文明语言或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言辞。
    •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在落款处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在落款处加盖公章。
    • 申请书份数按各方当事人总数再加1份提供。
  2. 全案裁判文书:

    • 应提交全案裁判文书(包括一、二审、发回重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 裁判文书可提交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
    • 本案涉及的其他案件裁判文书也应一并提交。
  3.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 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4. 委托代理手续:

    • 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交由其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写明代理权限。
  5. 支持再审申请理由的有关证据材料:

    • 提交的全部纸质材料(包括证据材料)一律用A4型纸张打印或复印,要求字迹清楚,排版工整。
    • 应一并提供与上述材料对应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当制作成光盘,并符合特定的格式要求。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在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填写送达地址和方式确认书。
  •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准备。

综上所述,再审申请是一个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的过程。申请人在提出再审申请前,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自己满足再审申请的条件,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