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骗保触碰社保法第几条-段承国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劳动纠纷

帮助骗保的行为主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条文明确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若涉及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法》中的保险诈骗罪或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2. 行为定性关键点:

    • 主观故意:需证明行为人存在通过虚假手段获取社保待遇的故意(如伪造病历、虚构劳动关系等)。
    • 客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造材料、冒名顶替、隐瞒真实情况等直接或间接骗取社保金的行为。
    • 结果要件:实际骗取了社保基金,无论金额大小均属违法,但刑事立案通常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如诈骗罪一般为6000元以上)。
  3. 法律责任分层:

    • 行政责任:社保部门可追缴骗取金额并罚款,同时可能将行为人列入社保失信名单。
    • 刑事责任:若骗保金额巨大(如医保诈骗达1万元以上),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或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等处罚。
    • 民事责任:若行为导致他人社保权益受损(如冒用他人身份参保),还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4. 实务建议:

    • 若已涉及骗保行为,建议立即停止并主动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 若被调查或起诉,需配合提供真实材料,避免因对抗调查加重处罚。
    • 日常应严格遵守社保法规,切勿轻信“代办社保”“挂靠参保”等非法中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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