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是否包含附条件不起诉-张万玺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行政纠纷

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确实包含附条件不起诉这一类型。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附条件不起诉的定义与适用对象

附条件不起诉是刑事诉讼法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指的是,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设定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未成年人遵守相关规定,未实施新犯罪,且未发现其他需要追诉的犯罪,考验期满后,人民检察院将作出最终的不起诉决定。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未成年人,即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挽救原则。

二、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1. 罪名与刑罚要求:

    • 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犯罪。
    • 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2. 悔罪表现:

    •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需有悔罪表现,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退赃退赔等。
  3. 程序条件:

    • 案件必须符合起诉条件,即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程序

  1. 听取意见:

    • 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人民检察院必须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这确保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使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考虑。
  2. 社会调查:

    • 检察院还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学校表现等进行全面调查,以评估其是否适合附条件不起诉,并确定具体的监督考察方案。
  3. 决定书送达:

    • 人民检察院应制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公安机关、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

四、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及考察要求

  1. 考验期限:

    • 一般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2. 考察主体与要求:

    • 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其监护人应配合做好监督考察工作。
    •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考察机关规定报告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市、县或迁居需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接受矫治和教育。

五、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后果

  1. 不起诉:

    • 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未实施新犯罪,未发现其他需要追诉的犯罪,且遵守所有规定,考验期满后,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2. 撤销附条件不起诉:

    • 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实施新犯罪,或发现其他需要追诉的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及考察机关监督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人民检察院应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六、实例说明

假设有一个未成年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未成年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有悔罪表现。在此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设定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该未成年人遵守相关规定,未实施新犯罪,考验期满后,人民检察院将作出最终的不起诉决定。

总结来说,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确实包含附条件不起诉这一类型,它主要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设定了一定的适用条件和考验期。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