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时 要提交二审判决生效证明吗-王正军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行政纠纷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提交二审判决生效证明需分情况讨论:

  1. 若二审判决已明确载明生效日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若二审判决书末尾已注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或具体生效日期(如“本判决送达后十五日不上诉即生效”),则无需单独提交生效证明。此时,再审申请材料中附上二审判决书复印件即可,法院可通过判决书内容直接确认生效时间。

  2. 若二审判决未明确载明生效日期
    需提交生效证明。实践中,部分法院的二审判决书可能仅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但未注明具体生效条件(如上诉期届满后生效)。此时,申请人需向二审法院申请开具《判决生效证明》,证明判决已实际生效(如上诉期已过且无上诉、抗诉情形)。该证明是法院受理再审申请的必备材料之一,否则可能因“生效时间不明”被退回。

操作建议:

  • 提前联系二审法院:无论判决书是否载明生效日期,均可致电二审法院档案室或书记员,确认是否需要开具生效证明,避免材料遗漏。
  • 同步准备其他材料:再审申请需提交再审申请书、原审判决书、新证据(如有)等,建议一并准备,确保材料完整性。
  • 注意时效:再审申请需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特殊情形可延长),务必在时效内完成材料准备。

如有其他细节疑问(如生效证明的具体格式、异地法院的办理流程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进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