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孟国栋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需同时满足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要件,具体如下:

  1. 主体要件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实践中主要包括机动车驾驶者,但也涵盖其他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例如超标电动车驾驶者。例如,一名已满16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个体,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即符合主体要件。

  2.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仍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这里的“明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不要求行为人明确预见具体危害后果,只需明知行为违反交通法规且具有危险性即可。例如,某人明知饮酒后不能驾车,但为赶时间仍选择开车,即存在主观故意。

  3. 客体要件
    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包括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危险驾驶行为一旦实施,可能对道路上其他行人、车辆及公共设施造成威胁,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若行为仅侵害特定个人或少数人的权益,则不构成此罪。例如,醉酒驾驶导致与其他车辆碰撞,危及周围行人安全,即侵犯公共安全。

  4.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实施以下四种法定危险驾驶行为之一:

    •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指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并线或近距离驶入他车前方等危险行为。判断“情节恶劣”需综合考虑时间(如交通高峰期)、地点(如学校附近)、行为方式及后果。例如,两车在城市主干道为斗气相互追逐,严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即属情节恶劣。
    • 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规定,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即构成醉酒驾驶。无论驾驶路程远近或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均构成此罪。例如,某人血液酒精含量达85mg/100ml后驾车,即属醉酒驾驶。
    • 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超速:校车或旅客运输车辆需严格遵守额定乘员和时速限制。若严重超出,即构成此罪。“严重”标准由司法解释明确,例如核载30人的校车实际搭载50人,或限速60公里/小时路段以100公里/小时行驶,均属严重超员或超速。
    • 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危险化学品因易燃、易爆等特性,运输需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若违反规定(如未配备防护设备、未按指定路线行驶)且危及公共安全,即构成此罪。例如,运输易燃化学品车辆未进行安全检查或未按规定路线行驶,一旦泄漏或爆炸,将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巨大危害。

法律后果与建议
危险驾驶罪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构成,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受到相应刑事处罚。若您或他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具体案情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