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试用期期间不交社保 合法吗-谭艳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入职试用期期间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无论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是按照用工关系来缴纳的,并不因员工处于试用期而免除这一义务。

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也是对自己未来的一种保障。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这些保险制度能够在员工遇到相应风险时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

即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不能通过协商来免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如果试用期单位未缴纳社保费,根据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可以依法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

因此,我建议您在入职时务必与用人单位确认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