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数额-王思宇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刑事辩护

受贿罪的数额认定是受贿罪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之一,其标准主要依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是对受贿罪数额的详细解释:

一、受贿罪数额的基本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受贿罪的数额认定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档次:

  1. 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特殊情形下的数额认定

除了上述基本标准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下的数额认定需要注意:

  1. 多次受贿的累计计算:对于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这意味着,如果行为人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每次数额可能不大,但累计起来达到上述标准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特定关系人受贿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这里的“特定关系人”通常指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没有直接收受财物,但只要其授意请托人将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且该财物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有关联,就应认定为受贿罪。

  3. “感情投资型”受贿的认定:对于实践中常见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岗时,有关人员给与财物,不在岗时再收受财物的“感情投资型”受贿,如果能够查实国家工作人员在岗时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那么这些财物就应认定为受贿罪的数额。

三、数额认定中的注意事项

在受贿罪的数额认定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财物的价值评估:对于收受的财物,如房产、车辆等,需要进行价值评估以确定其具体数额。评估过程中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2. 受贿时间的认定:受贿时间对于数额的认定也有重要影响。如果受贿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且当时的法律对受贿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与现在不同,那么应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进行定罪量刑。

  3. 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在受贿罪的数额认定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至关重要。只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才能支持对受贿数额的认定,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总结来说,受贿罪的数额认定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受贿罪的相关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获得更具体、更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