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怎么算工资-刘思昊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劳动纠纷

试用期工资的计算需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核心结论如下:

  1.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例如,若劳动合同约定转正后月工资为10000元,则试用期工资至少为8000元;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则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2500元(以较高者为准)。

  2. 试用期工资需满足“三不低于”原则

    • 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转正后工资为基数计算;
    • 不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若单位未明确约定转正工资,则参考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为准(二者不一致时取较高者)。
      例如:某公司注册在A市(最低工资2300元),但劳动合同在B市履行(最低工资2500元),则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2500元。
  3. 试用期工资的支付规则

    • 按月支付:试用期工资需与转正后工资一样,按月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拖延;
    • 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包含绩效部分,试用期工资也应按比例包含绩效(但单位不得单方面设定不合理的绩效扣除条件);
    • 加班工资另计:试用期员工加班的,单位需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工作日1.5倍、休息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

常见误区提醒:

  • 单位若以“试用期表现不佳”为由随意降低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 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差额并可能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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