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变更申请执行人的法条-罗立志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行政纠纷

关于请求变更申请执行人的法条,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形及对应的法条依据:

  1. 申请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 情形说明:当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可以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

    • 情形说明:若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分立、解散等原因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可以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申请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转让给他人

    • 情形说明: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债权的同时,也取得了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包括申请执行的权利。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的流程:

  • 提交申请:新的权利主体需向法院执行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立案审查: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
  • 听证(如有必要):对于情况复杂或存在争议的案件,法院可能组织听证会。
  • 作出裁定: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的裁定。
  • 后续执行:裁定生效后,新的申请执行人继续参与执行程序。

注意事项:

  • 及时申请:新权利人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申请,避免超过时效。
  • 材料真实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 配合法院工作:新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在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