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之日起包括当日日期。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条文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送达税务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并由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受送达人或者签收人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未明确排除送达当日,且“收到日期”按字面理解应包含实际签收当日。例如,若文书于2023年10月1日送达并签收,则送达日期即为10月1日。
实务操作中的认定
税务机关在执法中普遍将签收当日计入送达期限。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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