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贪污 受贿-孙衡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刑事辩护

贪污罪和受贿罪是刑法中两个密切相关但又有显著区别的罪名,它们共同构成了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制体系。以下是对这两个罪名的详细理解:

一、贪污罪

定义: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构成要件:

  1. 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若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贪污行为,也以贪污论处。

  2. 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心理,即明知是公共财物而故意非法占有。

  3. 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

  4.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例如,国家机关的财务主管利用管理单位财务的职务便利,将单位的公款据为己有。

量刑标准: 根据贪污数额及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不同规定处罚,如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

二、受贿罪

定义: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构成要件:

  1. 主体:同样是国家工作人员。

  2.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受贿人主观上具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故意。

  3. 客体:主要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收受财物的情况下)。

  4. 客观方面: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二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论利益是否正当、是否实现)。例如,国家机关的领导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请托人的财物。

量刑标准: 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三、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

  1. 行为方式:贪污罪主要表现为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受贿罪则主要表现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2. 财物来源:贪污罪的财物来源于公共财物;受贿罪的财物则来源于他人,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单位。

联系:

  1. 两者都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 两者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或公私财物所有权,以及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和职务的廉洁性。

  3. 两者都是刑法严厉打击的对象,因为它们都严重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影响了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贪污罪与受贿罪是两个独立但紧密相关的罪名,它们共同构成了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制体系。在实际应用中,应准确区分两者的构成要件和行为特征,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公正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