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工伤的认定标准-钟波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询问的“比照工伤的认定标准”,这实际上主要涉及到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工伤认定标准及相关内容: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这指的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受到的事故伤害。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例如,在上班前准备工具或下班后整理工作现场时受到的伤害。

  3.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这包括因工作原因与他人发生争执或冲突而受到的伤害。

  4. 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因长期接触某种职业环境或执行某种职业任务而导致的疾病。

  5. 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下落不明:这包括因工作需要外出出差、考察、学习等期间受到的伤害或发生的事故。

  6.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这指的是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如对方闯红灯、酒驾等)而受到的伤害。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兜底条款,用于涵盖其他未明确列出但符合工伤认定原则的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指的是在正常工作期间,因突发疾病(如心脏病、脑溢血等)导致死亡或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情况。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这包括参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活动时受到的伤害。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这指的是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期间因战或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情况。

三、工伤认定流程

  1. 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2. 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可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工作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4. 作出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

  5. 送达与复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