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职工工会,主要依据的是我国《工会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关于成立职工工会的详细条件及流程:
一、成立条件
会员数量:
-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 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组织形式:
- 基层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基本组织形式,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对于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人员要求:
-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 工会委员会成员应热心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参政议政能力,群众基础好。
法人资格:
-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二、成立流程
建立筹备小组:
- 由3至5人组成筹备小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筹备工作。
呈报请示:
- 以筹建小组的名义向上一级工会呈报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并报告工会筹备组成员情况。
宣传动员:
- 广泛深入地向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任务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使职工了解企业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组建工会是职工的法定权利。
发展会员:
-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发展会员,建立车间(科室)分会、班组工会小组。
提名推荐:
- 做好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
酝酿选举:
- 将被推荐的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基本情况材料发到选举人或选举单位,进行充分酝酿,然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大会:
- 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选举主席:
- 新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主任。主席、副主席也可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报批结果:
- 将工会基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批准。
三、会后事项
报送材料:
- 向上一级工会报送选举结果的报告,同时报送《基层工会基本情况登记表》,工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工会干部任免呈报表》。
等待批复:
成立职工工会是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