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关于金额200万超二十三年才知涉嫌诈骗是否还能立案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是否已过追诉时效以及是否存在追诉时效延长或中断的情形。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追诉时效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诈骗罪的追诉时效:
-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金额200万的诈骗案件,通常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因此其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按照上述规定,其追诉时效本应为二十年。但案件已超过二十三年,从表面上看似乎已过追诉时效。
二、追诉时效的延长与中断
- 追诉时效的延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分析:如果案件在二十三年前已经立案,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已经提出控告但相关部门未予立案,那么追诉时效将不受限制,案件仍然可以立案。
- 追诉时效的中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分析: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追诉期限内又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前罪的追诉时效将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但这一情形需要具体证据支持,且在本案例中未提及犯罪嫌疑人是否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
三、特殊情况下的追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意味着,在极端特殊的情况下,即使案件已超过二十年追诉时效,也有可能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进行追诉。
四、建议与行动
- 收集证据:首先,应尽可能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记录、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案件的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 咨询专业律师:由于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追诉时效的计算,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 向相关部门报案: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立案。
总结:金额200万超二十三年才知涉嫌诈骗是否还能立案,取决于是否已过追诉时效以及是否存在追诉时效延长或中断的情形。如果案件在二十三年前已经立案,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已经提出控告但相关部门未予立案,或者存在追诉时效中断的情形,那么案件仍然可以立案。在极端特殊的情况下,也有可能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进行追诉。因此,建议尽快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