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收养关系需要的材料-丁嫣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婚姻家庭

办理公证收养关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我将分情况为您详细说明:

  1. 收养人应提交的材料:

    •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以证明身份和户籍情况。
    • 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这是为了评估收养人的抚养能力和条件。
    • 如果收养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由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这也是必要的材料之一,尽管现在政策有所调整,但在某些地区或特定情况下仍可能要求提供。
    • 如果收养人是在没有配偶的情况下收养子女的,还需要提供本人的未婚证明;如果是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以证明婚姻状况和收养子女的合法性。
    • 收养人如果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如严重传染病、精神病等,是不能收养子女的,因此,收养人需要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 送养人应提交的材料:

    •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以证明身份和户籍情况。
    • 如果送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需要提交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立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收养人的情况证明。
    • 如果送养人是监护人,需要提交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以及监护资格证明(如生父母死亡证明、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判决书等)和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情况证明。
    • 如果被收养人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被收养人是监护人的孤儿,送养人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如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等。
  3. 被收养人应提交的材料:

    • 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如果已办理),或者出生证明等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 被收养人是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需要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书面意见,这是为了尊重被收养人的意愿和权益。
  4.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根据具体情况,公证处可能还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收养协议、照片等。

在准备这些材料时,请确保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