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什么法律规定的-高震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房产纠纷

契税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以下是对契税法律规定的详细解答:

一、契税的基本定义与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契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由承受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一种税。这意味着,当土地或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新的所有者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契税。

二、契税的征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明确了契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1. 土地使用权出让;
  2.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3.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并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三、契税的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这意味着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契税税率。

四、契税的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计算

契税的计税依据根据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主要包括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以及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等。应纳税额则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来计算。

五、契税的免税与减税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详细列出了契税的免税与减税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特定用途(如办公、教学等);
  2. 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等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3. 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 因土地、房屋被征收、征用或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等。

此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还可以规定其他免征或减征契税的情形。

六、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申报缴纳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七、最新政策调整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告(如2024年第16号)可能会对契税政策进行临时性或特定性的调整。例如,该公告对住房交易契税政策进行了明确,包括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税率优惠等。

综上所述,契税的法律规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基本定义、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免税与减税情形、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申报缴纳等。在具体操作中,纳税人应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确保合法合规地履行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