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参会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需要做出决议吗-徐杰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房产纠纷

结论:业主大会参会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时,是否需要做出决议取决于具体要决议的事项类型。对于一般事项,若参会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未达到法定比例,则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但对于特定重大事项,若未达到三分之二参会比例,则根本无法启动表决程序。以下为详细分析:

一、一般事项的决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如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其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需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意味着,如果参会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那么这些一般事项就无法形成有效的决议,因为连参与表决的基本条件都未满足。

二、特定重大事项的决议要求

对于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或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等特定重大事项,法律有更为严格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这些事项不仅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还需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参会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那么这些特定重大事项根本无法启动表决程序,更无法形成决议。

三、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1. 提前规划与通知:业主委员会应提前规划好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并确保在会议召开前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以便业主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安排参会。

  2. 提高参会率: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参会率,如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设置便捷的投票方式、提供必要的交通和餐饮安排等。

  3. 依法处理无法形成决议的情况:如果因参会人数不足而无法形成决议,业主委员会应依法记录并公示相关情况,并考虑在适当的时候重新召开业主大会或采取其他合法方式解决相关问题。

四、法律后果

如果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业主委员会在召开业主大会和做出决议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以上分析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物业纠纷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